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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動學習,跟教師講課為主而學生處於被動地位的「標準」教學模式截然不同。事實上,這是一個傘式術語,涵蓋多種學習模式,例如協作學習、自主學習、探究式學習、問題為本學習和服務學習等,而這些學習模式都要學生自己負起學習責任。

 

根據BonwellElson(1991),主動學習就是令學生參與做某事或思考他們正在做的事情。換言之,學生要學習就必須做更多,而不能只坐著聆聽。例如,他們要閱讀、寫作、討論或參與解難。此外,主動學習涉及三個學習領域:知識、技能及學習者的態度,而按Bloom1956年所述,這種學習行為的分類法可視為「學習過程的目標」。因此,學生於主動學習的過程中必須進行高階思維訓練,例如分析、評估和綜合等。

 

雖然採用主動學習模式不代表放棄講課,但這種模式確實會佔去一定的上課時間。採用主動學習的老師在講課後會暫停,然後給予學生一段時間去運用他們提供的資料。要讓學生主動參與學習,可以採取多種不同的教學策略,包括小組討論、解難任務、個案研究、角色扮演及撰寫日誌等。這些學習活動可為學生帶來不少裨益,包括加強創意、批判思維技巧、記憶力和動力,以及提升人際技巧。

 

換言之,學生和他們的學習需要便成了主動學習的重點。教師真正要做的是為學生創造機會,好讓他們能接觸新的學習材料,並引導及幫助他們了解和運用資料。教師只是協助「把燈點亮」,然而學生自己才是決定學習成效的關鍵。

 

以下,兩位老師將分享他們教導資優生時加入主動學習策略的反思。此外,也有兩位資優生將談及他們如何藉著參加良師啟導計劃,受惠於(歸納為主動學習策略的)自主學習及探究式學習。